


提要: | 明清时期,福建商品经济得到长足发展,对地方学校办学经费的来源产生一定影响。明嘉靖以后,福建地区很多府州县学除了以学田收入作为办学经费,还会通过经营房地租赁获取经费。这些用于出租的房地,主要有拨置、捐置与学校空余房地三种来源。学校房地租赁主要由教官、差役和生员等不同身份的人员兼职管理,并未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。一般来说,学校经费中的房地租主要作为考试、祭祀等学校日常事务的经费,房地租数量及其在办学经费中的比重存在上升趋势。学校经营房地租赁的现象反映学校经费来源的多样性,也说明地方学校能顺应商品经济发展,并以此维持甚至扩大自身规模。 |
作者: | 郑小红 |
作者单位: |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|
期刊: | 中国地方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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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| 福建 学校 办学经费 学田 房地租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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